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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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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申请名单公示
各学院、各位同学: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审核,以下学生拟获得2018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名单见附件)。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新沪商联合会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申请者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至学生处勤工助学科反映。
公示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联系地址:弘毅楼209室
联系电话:65904727
附件:2018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申请学生名单 请见上财门户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