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一、2017-2018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请参阅《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监督等工作。
二、宝钢奖学金本科生名额为3名,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商学院1名,经济学院1名,人文学院1名。申报学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社会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经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填写正式表格。请以上学院于9月28日(星期五)前将该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它社会奖学金评比工作另行通知。
宝钢奖学金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语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6日(周三)前将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2017-2018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见附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sc@sufe.edu.cn。
附:科研加分具体流程
(1)学生登陆科研系统“科研成果”栏目进行“论文成果”录入,科研处将对“论文成果”等级进行认定;
(2)学生将科研处认定结果打印页、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全文页,并在论文复印件上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学号)提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3)学院9月19日17:00前将学生论文加分材料汇总交至学生处,逾期不再办理加分。学生处审核后将在“上财门户”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加分证明反馈给各学院。
(4)科研加分仅针对已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一概不纳入加分范围;以往年度奖学金评比时已加分的论文本次不得加分。
(5)凡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本年度各类奖项的评定,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