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所、系)、团委、创业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拔尖卓越创新人才,落实学校“43”拔尖卓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系统提交及指导老师审批时间
2024年8月15日-9月15日
二、项目材料提交流程
1、学生材料提交:学生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创新创业-中期检查,于9月8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同时,将中期检查答辩PPT(答辩PPT中不能出现项目成员信息和指导老师信息)及中期检查报告提交至各学院(部门)负责老师处(负责老师名单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指导老师审批:指导老师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管理中心-教学-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打开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指导老师审核菜单,于9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审批。
3、学院及职能部门评审:根据中期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4),所属校团委和创业学院的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由校团委和创业学院于9月30日前自行通知并组织实施线下答辩评审;其他项目中期检查由各学院(所、系)于9月30日前自行通知并组织实施答辩评审。
4、学院及职能部门审批:学院(所、系)管理员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管理中心-教学-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打开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学院管理员审核/学院领导审核菜单,于10月9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审批。同时,请各学院(所、系)将评审打分表(见附件2)、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发送至xscglk@sufe.edu.cn,或提交至弘毅楼217室。各学院(所、系)中期检查评审经费统一由学生工作处下发。
团委和创业学院于10月9日前,将所属项目的评审打分表及项目变更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scglk@sufe.edu.cn,或提交至弘毅楼217室。
三、注意事项
1、针对项目变更的小组,各学院(部门)及时提醒小组负责人在创新创业系统中“项目变更”栏按要求详细填写,小组负责人将纸质版项目变更表提交至学院(部门)负责老师处。
2、中期评审结果将于10月中旬公示。
3、中期评审将择优遴选优秀项目若干,并择期开展优秀项目展示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将不予结项,并停发项目经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5903937、65904029
E-mail:xscglk@sufe.edu.cn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1日
附件详见上财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