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拔尖卓越创新人才,落实学校“43”拔尖卓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读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2023年大创项目未结项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1)学生自行组队,鼓励校内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组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管理。
(2)每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一个大创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为2-5人,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各项目组(已经入围2024年大创项目“教师选题项目”除外)需自行联系指导老师。项目指导老师可以是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学校导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指导创新创业项目的经验。企业导师原则上要求至少5年以上从业经验,并且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友担任。
二、申报类型
大创项目申报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性实验(结合专业特点,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专题研究活动)、实践创新(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学术研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创新性理论及学术研究)。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须有实际创业运营过程情况和营收数据情况记录)。如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实际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或已在各类产业园、科技园注册孵化,且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符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对象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8日
2、选题方向
除教师选题项目外,学生自主选题项目可以结合学校下发的《关于征集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的通知》进行自主设计(见附件1)。2024年学校大创项目增设“红色筑梦”选题方向,欢迎参与过历届千村调查、三下乡、知行杯等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的学生积极报名参与。
3、申报层级
大创项目分为培育项目、进阶项目和精品项目三个层级。申报学生可结合项目已有成果情况选择项目层级。
1)培育项目:
为大创项目的基础培育项目,旨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发挥创新创业潜质、锻炼创新创业能力基础。凡是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培育项目。
鼓励大一学生积极申报,建议匡时书院及各学院实验班、拔尖班、双学位班学生全员申报。
2)进阶项目:
为大创项目的支持提升项目,旨在鼓励学生在已有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打磨进阶。为参加互联网+、汇创青春、挑战杯、计算机能力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实现成果产出做准备。
重点面向参与过2022、2023年校院两级大创项目并已顺利结项的学生(项目负责人满足要求即可)。
3)精品项目:
为大创项目的重点支持项目,旨在鼓励学生在已有项目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打造精品,力争在更高级别赛事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发表高质量成果,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将对精品项目在项目经费、专家指导、参赛指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精品项目鼓励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的学生参与申报:
1)项目在以往大创项目中顺利结项且获得校级优秀;
2)项目已有论文发表或接收(学校科研处认定C刊以上)等成果产出;
3)项目已在互联网+、汇创青春、挑战杯、计算机能力大赛等各类比赛中获得过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项。
4、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
2024年大创项目负责人需于3月8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同时,将立项答辩PPT(答辩PPT中不能出现项目成员信息和指导老师信息)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各学院负责老师名单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申报路径:学生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创新创业-正式立项。
申报注意事项:
1)未入围教师选题项目的学生可继续申报学生自主选题项目。
2)申报进阶项目层级的,请项目负责人在附件中上传提交往期校院两级大创项目的结项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申报精品项目层级的,请项目负责人在附件中上传提交往期大创项目结项与优秀证书、相关成果或专家推荐信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学校将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确认,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以培育项目层级进行评审。
(2)指导老师审批:项目指导老师于3月13日之前完成项目审批。审批路径: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业务系统-创新创业,打开大创项目-正式立项-指导老师审核菜单。
(3)学院审批:学院管理员于3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审批,同时,请各学院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立项答辩PPT电子版提交至弘毅楼217室。审批路径:电脑端登录上财门户-业务系统-创新创业,打开大创项目-正式立项-学院管理员审核/学院领导审核菜单。
(4)学校评审:学校将于3月底组织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及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
3月,学校将根据大创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和立项答辩结果,评定出培育、进阶、精品项目层级(不符合进阶、精品层级相关要求或未通过立项答辩的项目,降级为培育层级项目或不予立项通过),择优选出国家级、市级项目。9月中旬,各学院将组织开展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答辩,追踪、监督、指导项目半年来开展情况。12月上旬,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创项目结项答辩,并评审出优秀项目。
除立项答辩,校团委、创业学院项目按照项目实施管理流程自行组织中期和结项答辩。
2、项目经费发放
(1)“培育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3000元/项;“进阶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5000元/项;“精品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000元/项。各项目组请坚持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指导老师严格把关项目经费使用审核。
(2)项目通过立项考核、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后,学校分三次发放项目资助经费。未完成相应考核的的项目经费应立即停止发放,已发放但未使用的经费应退回学校账户。
3、项目培训 各项目组成员需要参加至少8个课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培训(在往届大创项目中已参加过培训的学生可选择参加,不强制要求),项目组成员需按时参加指导老师组织的小组研讨会。专题培训具体安排以学生处后续通知为准。培训及参加组会情况将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
4、项目结项评审
12月上旬,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创项目结项答辩,项目组需提交以下材料: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格式规范,不少于8000字);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一份创业策划书(格式规范,不少于3000字);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一份创业实践报告(格式规范,需包含创业运营过程实际情况描述,不少于3000字)。
五、奖励办法
1、学生二课学分认定
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学生处对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组成员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同时,按校级竞赛获奖,认定获评优秀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第二课堂学分,并对获评优秀项目的指导老师进行表彰。
2、公开发表论文加分
鼓励大创项目组以调研报告为基础,公开发表论文,按《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024年1月修订)》进行成果认定,并以学术论文享受相应奖学金加分。
3、竞赛获奖加分
鼓励大创项目组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等赛事,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奖励项目享受相应奖学金加分。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依据《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024年1月修订)》和《上海财经大学第二课堂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予以奖励及认定。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5903937、65904029
E-mail:xscglk@sufe.edu.cn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30日
附件详见上财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