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部门主管
- 发布时间: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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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条例》进行。本年度社会奖学金包括宝钢奖学金、中信奖学金、宏信奖学金、帮困兴教FERROTEC CHINA奖学金、恒生内地奖学金、郭秉文奖学金、友利银行奖学金、三林万业奖学金、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奖学金、山屿海奖学金、杭州银行奖学金、光华奖学金12类,各学院分配名额请详见附件。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宝钢奖学金已先行评选完毕。
(二)郭秉文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当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之内。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同学优先。
(三)宏信奖学金评选标准:
1、综合成绩列专业排名前30%。
2、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3个月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四) 其他社会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当年度人民奖学金。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审表格(见附件,打印时请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社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等材料请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同时,请将社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sufe.edu.cn。
(六)评选工作同时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请申报学生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学院辅导员和领导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审核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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