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所)、2023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详见上财门户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