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部署,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实施,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以优异的成绩喜迎中国共产党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学校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曾参与互联网+大赛、汇创青春、挑战杯等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的同学参加;鼓励校内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联合组队,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每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申报主持或参与一个大创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大创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在2021年大创项目未结题的、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各项目组(已经入围2022年大创项目教师选题除外)自行联系指导导师。项目指导老师可以是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学校导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指导创新创业项目的经验。企业导师原则上要求至少5年以上从业经验,并且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友担任。
二、申报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性实验(结合专业特点,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专题研究活动)、实践创新(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学术研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创新性理论及学术研究)。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须实际投入创业3个月以上(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其中,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或已在各类产业园、科技园注册孵化,且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符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对象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时间
2022年1月14日-2022年12月9日
2.项目选题方向
学生可以参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征集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的通知》的选题方向,自主设计创新创业实践方向。
3.申报流程
(1)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分别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盲审版)》(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盲审版)”,见附件2),打印一式三份,并登录科研系统完成“项目申报”(科研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请于2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
(2)各项目组经指导教师签写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和立项答辩PPT(答辩PPT中不能出现项目成员信息和指导老师信息)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各学院负责老师名单见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2月25日前,请各学院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项目申请书和立项答辩PPT电子版提交至弘毅楼217室。
四、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2022年大创项目将于3月上旬,学校将组织大创项目立项答辩,届时评选出国家级、市级、校级项目,并对各项目组预算经费进行核查、开展项目培训等工作。9月中旬,学校组织开展大创项目中期答辩,届时追踪、监督、指导项目半年来开展情况。12月上旬,学校组织开展大创项目结项答辩,将评审出20个优秀项目。除立项答辩,校团委、创业学院项目按照项目实施管理流程自行组织。
2.项目经费发放
坚持勤俭节约、实事求是,各项目组严格填写项目经费预算。通过立项、中期和结项评审答辩后,学校各发放项目资助经费的1/3。
3.项目培训
立项评审通过,并在公示后,各项目组同学需要参加至少8个课时创新创业专题培训讲座(培训课表见附件6)。参加培训的出席情况将作为项目中期及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首次培训课程二维码(见附件7)
五、奖励实施办法
鼓励大创项目组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等赛事。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依据《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020年1月修订)》和《上海财经大学第二课堂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予以奖励及认定。
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学生处对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组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同时,按校级竞赛获奖,认定获评优秀项目的项目组第二课堂学分,并对获评优秀项目的指导老师进行表彰。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65904029、65903937
E-mail:xscglk@sufe.edu.cn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学生工作处、创业学院、团委
2022年1月14日
附件详见上财门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