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一、2019-202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请参阅《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科生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周五)前将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结果《2019-202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附件一)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zx@sufe.edu.cn。《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打分表》(附件二)仅供学院开展工作参考,无需上报。

   三、由于宝钢奖学金申报截止时间较早,宝钢奖学金较其他社会奖学金先行申报,其它社会奖学金评比工作另行通知。

    1.奖励标准: 1万元/人/年。

   2.名额分配:会计学院1名,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1名,数学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

    3.申报方式:申报学生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附件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填写正式表格。请相关学院于9月25日(周五)前将《评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附:科研加分申报具体流程

   1.学生登陆科研系统“科研成果”栏目进行“论文成果”录入,科研处将对“论文成果”等级进行认定;

   2.学生将科研处认定结果打印页、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全文页,并在论文复印件上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学号)提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3.学院于9月10日(周四)17:00前将学生论文加分材料汇总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逾期不再办理加分。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将在“上财门户”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加分情况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科研加分仅针对已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一概不纳入加分范围;以往年度奖学金评比时已加分的论文本次不再加分。

   5.凡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本年度各类奖项的评定,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