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放款的通知


各学院(所)、各相关学生:

   2019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放款至我校账户,经校财务处审查扣除所欠学费、住宿费,剩余资金计划于4月17日发放至学生学费账户银行卡,请相关学生查看个人账户,核对贷款发放情况。具体冲抵学宿费和实际退款情况详见上财门户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