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毕业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本科毕业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展开,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评审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延长学制、保留学籍的本科毕业生除外。
二、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请参阅《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进行。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
1.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毕业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注:毕业生人民奖学金不评选单项奖学金)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二)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校本科毕业生人民奖学金初审名单并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15日(周三)前将《2019-2020学年本科毕业生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弘毅楼213),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zzzx@sufe.edu.cn。附件《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打分表》仅供学院开展工作参考,无需上报。
五、科研加分
1.加分细则
科研加分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详见附件。
2.具体流程
(1)学生登陆科研系统“科研成果”栏目进行“论文成果”录入,科研处将对“论文成果”等级进行认定;
(2)学生将科研处认定结果截图和论文照片(含期刊原件封面、目录和全文页,并在照片上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学号)提交至所在学院,期刊原件待复学后备查;
(3)学院于4月6日(周一)17:00前将学生科研加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zx@sufe.edu.cn,逾期不再办理加分。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将在“上财门户”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加分证明反馈给各学院。
3.注意事项:
(1)科研加分仅针对已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一概不纳入加分范围;
(2)以往年度奖学金评比时已加分的论文本次不再加分;
(3)凡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本年度各类奖项的评定,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