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日启动,请各学院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各项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附件1),评选工作程序及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财行规[2025]22号)及捐赠协议相关要求进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资格
1.2024-2025学年人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未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2)2024-2025学年休学或保留学籍;
(3)参评学年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3.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财行规[2025]22号)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学年,社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不兼得。
三、线下评选工作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启动线下评审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部署具体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2.学院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财行规[2025]22号)和学院评选实施细则开展评选工作。
3.各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对学院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并公示3天。
5.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捐赠单位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纸质评审表发放至学院归入学生档案。
6.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奖学金资金到账后,一次性将奖学金发至获奖学生银行账户。
四、线上系统操作
1.即日起,申请学生在“上财门户-应用中心-学工服务-奖学金”应用模块内填报社会奖学金评审表单,其中“比亚迪奖学金”、“泰隆之星奖学金”的评审表为专用表格,需在系统内下载填写后上传。
2.辅导员在学工管理系统“奖学金-奖学金事务办理”模块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核。
3.11月24日下班前,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端及教师端的奖学金业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奖学金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五、评审材料报送
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社会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对照系统内上报的评审结果,在纸质版评审表上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以奖学金项目分类整理,清点无误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