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5月修订)》(上财行规〔202539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评选依据

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工作流程及要求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5月修订)》(上财行规202539号)(附件2)实施。各学院按照学校工作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条件

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22-2024级在读本科生;

2.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10%(含10%);

3.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者;

2.参评学年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3.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4.参评学年内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对于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线下评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即日起,各学院启动线下评审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专家学者、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人选推荐及评审工作。

3.学院应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5月修订)》(上财行规202539号)和学院评选实施细则开展评选工作。

4.各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将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教育部审核。

6.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公布本年度获奖学生名单。

四、线上系统操作要求

1.在线申请及审核的内容填报,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审核原则》(附件3)的填报要求进行,请申请学生和审核人员事先认真阅读。填写样表参见《申请审批表填写范文(国奖、上奖通用)》(附件4)。线上操作流程参见《奖学金业务系统操作流程》(附件5)。

2.930日起,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学工-奖学金”应用模块启用“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批次。学生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完成线上申请提交。

3.辅导员在学工管理系统“奖学金-奖学金事务办理”模块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表格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后,上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核。

4.1014日下班前,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需要特别提示的问题

1.转专业学生在原所在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占原学院名额。

2.2025年春季退役复学学生不具备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3.体育特长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在体育教学部进行。


学生工作处

2025928